以审计资源整合促公共财政审计
二十余年的政府审计已经日益走向成熟,审计在履行其监督职能的同时,正在积极地影响和推进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进程,毋庸置疑,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二者不可或缺。公共财政审计又是政府审计永恒的主题,是国家资财守护者,多年来发挥着巨大的职能监督使命,对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以及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运行起到很好的维护作用。然而,审计也是有成本的,如何以最低的审计成本获得最大的审计“效益”是政府审计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因为就目前而言政府审计资源最直接的表现是被界定在拥有相对合理的公务员数量,充分发挥审计的“杠杆原理”作用,即用最小的审计成本获得最大的审计“收益”也是公共财政最具有效率支持的典范,也就是说,政府审计投入一个货币单位的财政资金能够获得多少货币单位的收益,当然这种收益体现的是对损失的挽回和规避以及政府财政资金的节约与使用的效率和效果。传统的按条块划分行财体制所设置条块式的审计体制所揭示是条块部门的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公共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以及相对稀缺的审计人力资源,都在客观上要求审计部门的“合纵连横”,促进现有的审计资源整合希冀提高公共财政审计的效率和效果,更大限度地提高审计质量。
整合审计资源的客观必要性
按财政资金流程所设置的审计业务职能部门一直很好地发挥了条块式监督任务,对维护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率效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在审计实践中的重复审计而浪费审计资源的现象经常发生,审计资源利用未能够实现最大化和审计威慑功能的效果不佳。在审计实践中,不同职能业务部门在同一个被审计单位碰头或是在相同的会计年度内多于二个业务部门或审计组审计同一被审计单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是目前审计资源配置最不合理的表现形式的典型特征,不仅浪费了相对稀缺的审计资源,也给被审计单位带来附加的额外负担。
首先,体现在审计业务部门之间相对封闭的审计项目安排与审计成果的现实生活中的不沟通性所形成的部门壁垒,都客观上阻碍着审计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的提高,由于同一单位不同审计项目而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彼此孤立的,查处同一单位的诸多问题被反映在两个或多各审计报告之中,审计结果的威慑性和审计监督职能的最大效用性大打折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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