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浅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市是一个农业县市,全市总人口756838人,其中农村人口就有634880人,农村劳动力有31.57万人。由于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民的收入不高,生活水平较低,是国家贫困县市之一。近年来,农村经济受农产品价格下跌的影响,农村经济出现了新的徘徊局面,突出表现在农民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不仅成为农村稳定的隐患,而且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拖累。因此,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对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意见,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措施之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就××市而言,全市60多万农业人口,有农村劳动力近30万,而真正有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劳动力所占比例很小。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是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使农村劳动力在转移就业中学到新知识、新技术,各方面素质得到提高,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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