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给予农村更多的关注,在第三部分专门设计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蓝图,明晰了新农村发展思路: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公用事业,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对《建议》的深入学习,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有了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可以说,这一目标要求是从统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概括。这是因为:首先,“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是物质层面上的,属于物质文明建设的范畴,“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必要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则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体现。其次,“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精神层面上的,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的主线、灵魂,“村容整洁”则是新农村的外在体现。再次,“管理民主”是政治层面上的,属于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证。因此,这一目标决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具体内容上的“新”体现:一是农村经济要有新发展。二是农民生活水平要有新改善。三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进展。四是农村容貌要有新改观。五是农村的民主管理水平要有新提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与党的伟大事业的统一。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工作要求,就必须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有新起色。因此,结合宝山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建议》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关注以下几点: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
要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抓好一把手、带好一班人、建好一支队伍”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接选举,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要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实行跟踪培养、岗位锻炼、滚动管理等制度,建立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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