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应如何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为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系统工程作了具体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应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主动承担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实现“三农”、各级党委政府和信用社“三赢”。[网文章找文章到网]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农村信用社加大信贷投入,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都严重制约和影响着支持新农建设的效果。
1、“三农”资金需求的不断扩大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薄弱的矛盾。“三农”资金需求的扩大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单个农户的贷款需求额度不断扩大。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的外流,使目前的单户农业生产无论是从单位面积投入还是从扩大生产面积投入上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使单户农户的贷款需求额度不断扩大。二是涉农领域不断扩大涉农产品的商品率不断提高。“三农”领域已经在人们的思想领域不断开阔,农村信用社也在不断扩大“三农”金融服务领域。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金融和“三农”赋予了更广阔的内涵。同时,农村信用社尽管在进行着深化改革,但是,由于其历史包袱沉重、自身条件较弱以及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其资金实力难以得到大幅度提高,与“三农”资金需求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形成了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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