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信息工作会议讲话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0*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具体来说,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成效相当明显,工作更加到位,问题尚须重视。
所谓成效相当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化措施,集中精力,迎难而上,在短短2个多月时间内,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归类,并按规定录入计算机系统,按时在去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前向社会公布。据统计,到去年底,全市编入公开目录的信息达25万多条,其中市级各单位公开的信息达6万余条。同时,市、县两级建立起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计算机系统,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设立网上意见箱,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除按规定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外,还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在全市4840个基层村居建立查阅点,设置统一标志,配置必要设施,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二是政务信息工作报送数量大、采编质量高。全年各地、各部门共上报政务信息2.1万多条,被市府办采用的有4900多条,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9%和35%,经市府办信息处整理上报省办、国办的信息达2350多条,其中被国办采用34条、省府办采用618条,分别比上年提高了70%和35%。其中7条信息还获得国务院领导批示,49条信息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全年累计综合考核得分居全国地级市(直报点)第一位、全省各市(地)第一位,取得了“双第一”的好成绩,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报表彰。此外,我市的乐清市、龙湾区的政务信息工作也跨入了全省先进行列。三是两项工作都富有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各地、各部门除制定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办理、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规定制度外,还结合各自实际,在实践中推出了许多有特色、具成效的“自选动作”,如鹿城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市发改委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设置了“电子处室”功能,提高公开信息汇总和审核的效率;市经贸委在各职能处室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规定公文类信息10个工作日、非公文类信息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等,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政务信息方面,能够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出了有一定分量的信息专刊;围绕对外地先进经验推荐引入,突出了领导参阅信息的采集编辑,全年整理编发《每日要闻》246期、《政务工作交流》45期、《专报信息》85期、《送阅信息》228期,获市政府领导批示127条,为市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很好的信息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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