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水利安检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水利企事业单位:
近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重大事故多发,尤其是“”高速长途卧铺客车特别重大燃烧事故和“”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大。上半年,全省水利行业也发生3起事故,死亡3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政办明电〔〕号)、省水利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水利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建〔〕35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强化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水利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水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市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包括所有在建水利工程、投入运行的水利工程、病险水库、农村水电站、农村饮水工程、水文站、河道采砂、机关办公等场所。以安全度汛、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农村水电站、河道采砂、水文测验为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隧洞施工、围堰、高边坡、起重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堰、临时设施和水库大坝、水电站、闸门、启闭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检查内容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1、项目法人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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