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制度
第一条总则
党委常委会是公司党委常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形式。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司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管理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原则
党委常委会要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做到议大事、抓大事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三条会议内容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主要议定涉及全公司发展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政策措施,党的建设和干部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队伍稳定、企业文化建设、基层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主要内容有:
1、研究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审议通过公司党委常委会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党委常委会的重要决议、讨论通过公司党委负责同志涉及全公司政策性和原则性较强的重要讲话稿。
4、讨论研究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两个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中期和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的使用以及公司改革、发展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整和制定。研究确定一个时期公司改革的指导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和实施步骤。
5、研究公司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公司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惩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事宜。
6、研究公司机构的设置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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