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工作部文秘工作管理制度
一、党委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特制定党委文件管理制度。
第二条党委工作部负责党委文件的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党委文件发文的各个程序,保证党委文件按照公文处理规范完成发文、送达、归档等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党委发文必须严格履行拟稿、审阅、核稿、签发、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等各项程序。对每一环节都要严谨、认真,符合要求。
第四条党委文件的拟稿要符合公文的行文规范和体例要求,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准确;手写拟稿要书写清晰、工整,用钢笔书写。
第五条认真履行党委发文的审阅、核稿,签发程序,核实责任人在发文稿纸上的签署。经党委负责人签发后的文件,由党委工作部统一编号、登记。
第六条定稿后,按照公文行文格式的要求对文件进行打印。在正式复印前,对校样至少校对两遍。校对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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