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精神文明共建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开展,经与消防七支队城桥中队、城桥派出所、北门二村居委会认真研究商定,在扬子中学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共建点。为切实加强对共建点的指导和管理,在《扬子中学精神文明建设共建规划》的基础上特制订如下责任书。
一、共建责任
城桥中队。制定学军计划,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开展军训,培养学生令行禁止的作风,有效的解决松、散、乱的作风。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参加学校的精神文明共建文体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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