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近年汛期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看,切坡建房在汛期或强降雨期间极易引发泥石流、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地处山区,少数农村居民住宅依山而建或切坡建房,存在安全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为抓好我县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切坡建房地灾预防的通知》(宣国土资[2006]1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调查、摸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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