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系统党委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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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班子建设(60分)
1、团结协作(15分)
(1)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班子团结协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守纪律,维护大局,整体功能发挥好。
分值:10分。评分方法:班子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好得满分;班子内部不够协调的,群众有意见的扣5分;班子明显不团结,群众反映不好的不得分。
(2)党委书记切实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并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分值:5分。评分方法:未落实一项扣3分
2、学习制度(15分)
(3)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题目、有专门中心组学习记录本。每月至少安排两次集中学习,对中央领导重要讲话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要及时学习,注重学习效果,并做好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缺席名单、中心组学习议题,主持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发言要点等。
分值:10分。评分方法:有制度并得到落实得满分;有制度、落实不够扣4—7分;记录不规范扣2—4分。
(4)班子成员每年讲党课或作学习辅导一次以上,党委委员每年至少带头撰定1篇以上理论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分值:5分。评分方法:缺一篇(次)扣1分。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
(5)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并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学习两个《条例》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或文件,无出现违法乱纪现象。(10分)
分值:10分。评分方法:制度健全,并能认真贯彻执行,班子成员无违法乱纪案件的得满分;制度落实不够扣5—7分;制度不健全,班子成员发生违法乱纪现象不得分。
4、重要会议、活动(10分)
(6)积极按要求派人参加党工委、县委召开的各项会议和培训;按党工委要求主动承办好系统党委书记联席会,非主办单位确保参与,认真准备与会材料。
分值:10分。评分方法:承办联系会应提供若干先进支部参观交流,介绍本系统党委党建工作情况(材料),组织一项以上活动。主办单位举办不好的扣5分;不举办或请假、代会的全年超过30%不得分。
5、民主生活会制度(10分)
(7)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并派人参加。会前组织调研和征求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民主生活会综合报告,连同记录本送党工委等有关部门审阅。
分值:10分。评分办法:查看支部和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程序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扣2—7分;领导干部无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或党委无如开民主生活会或所属有3个以上(含3个)支部无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得分。
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70分)
1、理论学习教育(25分)
(8)按照上级的部署,组织所属党组织及时进行中央、省、市、县委及党工委重要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的学习,组织好下属党组织参与上级部署的有关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明显。今年要组织下属党组织积极参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党的会议精神的学习;组织好树组工干部形象”的学习,成效较好。
分值:15分。评分方法:组织好有关会议、文件的学习,及上级部署的“保先”和“树形象”活动,成效好的得满分;成效较好的得7—10分;无按上级部署组织好本党委所属党组织参加有关教育活动,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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