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政治学习、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群众观念和团结协作等方面情况;
2、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开拓创新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
3、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情况。
(二)廉洁自律情况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
2、遵守《廉政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3、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报告制度情况;
4、学习党纪条规,开展廉政教育情况。
四、述职述廉时间和形式
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述职述廉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也可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届中届末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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