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规划建设局拥军优属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建设,促进全市军政军民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乐清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规划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局下属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都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中,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拥军优属的各项制度,实现拥军优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社会化。
第三条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的双拥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计划、措施;组织交流情况,推广先进经验。
(未完,全文共1045字,当前显示2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