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条例
一、规范化服务内容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普通话。
2、接待服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规定,您的××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窗口”;“对不起,如果我的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你慢走,再见”等文明用语。
4、来访、接访、信访、打电话等文明用语。有人来访:“您好,请进(坐)”;信访人先到:“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询问来意:“请问有什么事”;对方打错了电话:“您好,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您是不是打错电话了”;对方要找的人不在:“他有事外出了,请问有什么事情,有什么需转告吗”。快下班了:“不用担心,有事您尽管说”;回复申请人:“请您核对办理后的有关资料,如对办理情况不满意,请提出宝贵意见”。
(未完,全文共1452字,当前显示41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