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是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为了进一步促进事务所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档案资料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本所决定对档案资料管理实行“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专人分级、分类负责”的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事档案管理
1.全所人事档案按合伙人、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辅助人员五大类,分类归档管理。
2.个人人事档案中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及执业证书、学习及培训情况证明、个人基本联系方式等主要资料的复印件。
3.人事档案的转入、转出手续要完备。对于新转入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一定要按目录核查无误后才可签收。管理人员签收后应立即将资料整理规范,按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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