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人事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小组组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各自的分管工作及小组组长的廉政建设负责。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职责目标是:
(一)贯彻落实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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