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干部选拔暂行制度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中央关于干部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同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考核、任用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是党的十五大和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如下规定:
一、监督的原则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条例》规定和党内法规,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各级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具体承担监督职责。
二、监督的主要内容
(未完,全文共1176字,当前显示3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