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挂职锻炼规定制度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县人武部党委:
为进一步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强化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经研究决定选派干部到县稳定办、县信访局挂职锻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一、挂职对象的选派
挂职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县稳定办、县信访局的工作要求,从丰富干部的经历,提高干部的能力出发,在县管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
二、挂职锻炼时间
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脱产半年。
三、基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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