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现场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地运行,依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和窗口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早九晚五”作息制度。除国家法定节日外,窗口工作人员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点上班,下午5点下班,并实行坐班制。
(二)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三)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刷卡考勤,即每天早晨上班时和下午下班时须刷卡考勤。全体人员凭本人考勤卡刷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
(四)窗口工作人员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均应按“请假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请假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因故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二)中心实行“ab岗工作制”,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由所在单位安排b岗到窗口临时替岗,确保窗口工作正常开展:
1、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
2、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
3、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部门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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