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一、设备管理规定
1、所有电教设备做到专室存放、专人使用、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
2、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借用人员负全赔偿、维修。
4、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电教设备,并做好保养工作,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
5、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填报固定资产报废单,由领导审批,区委组织部负责处理。
6、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注意防尘、防火、防潮、防高温和防磁,保持工作室整洁。
(未完,全文共1126字,当前显示35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