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保卫制度
一、加强门卫管理。按照门卫岗位职责的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与工作无关的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楼。(群众来访或来局办事人员除外)。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我局水、电,如发现门卫人员私自离岗或外来人员使用我局水、电,则追究门卫人员的经济责任。
三、门卫人员建立夜间巡视制度,并做好晚间来客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制止和报警;否则发生失盗案件,要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
四、门卫及各科、定下班前必须坚持关好办公室和走廊门、窗,关好水、电。发现门、窗、水、电或锁具等损坏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
五、全局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按时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门卫做好保卫工作。否则发生失盗等事故则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各部门办公室不要存放现金。个人钱、物被盗一律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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