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管理城管暂扣物品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暂扣物品行为,加强对暂扣物品的管理,根据《**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对暂扣物品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并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

在整治集聚性乱设摊行为、联合执法等行动中确实难以现场清点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暂扣物品依据不同的当事人分别装袋封口,在封条上写明暂扣地点、时间,由当事人在封条上签名确认。同时告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清点,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可由旁人见证签名或摄像取证。

当事人脱离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将其遗留物品装袋封口,在封条上写明暂扣地点、时间,并由执法人员签名。

第三条城管执法部门暂扣的物品,应是与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

第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暂扣物品中发现属于违禁及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执法部门另行处理。


(未完,全文共1346字,当前显示4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