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参照《**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配套制度(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是纪检部门发挥廉政建设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干部任职的需要,在干部上任前进行廉政谈话并提出要求,对于干部坚持廉洁自律、树立拒腐防变的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实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可以进一步加深对干部的了解,强化组织监督,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做到勤政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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