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织: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事关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力措施,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根据利组发[2005]4号《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科级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干部监督督查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便于开展监督工作的身份或岗位。
2、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监督工作有一定了解。
3、党性观念强、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敢于坚持原则,处事公道正派。
二、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的职责
(未完,全文共1062字,当前显示33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