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塘乡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推动依法治乡的进程,为我乡的两个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社会治安模范乡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部门协调,对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为争在2006年达到社会治安模范乡标准三、创建标准1.治安网络健全高效,群防群治措施落实;
2.无集体上访事件,无群众聚众闹事和群众性纠纷械斗,无封建迷信和非法组织活动;
3.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4.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明显下降减少;
5.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6.失足人员帮教成功率达100%;
7.遵纪守法户达95%;
8.依法治村,民主管理验收合格;
9.边界睦邻友好,无治安、刑事案件;
10.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四、创建的具体措施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乡党委、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的总体规划,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①坚持领导责任制。乡党委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实行书记负总责,同时配备副职专门抓、具体抓。村一级相应成立以支书为组长的创建文明村领导小组。②全面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党政领导和综治办人员交风险金200元,一般乡干部交风险金100元,村主职干部交风险金50元。年终检查合格的退还,评上先进的给予对等奖,不合格的风险金转为罚金。③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开展创建活动深入到组到户到人。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和检查督促制度。加大对党政领导和村主职干部抓综治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真正把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实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并同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经济奖惩相挂钩。
2.完备机构,齐抓共建。重视“三所一办”、“两会一队”、“两员一长”的组织机构建设,做到报酬落实到位,提高综治队伍素质,增强队伍战斗力。同时,将综治组织网络延伸到户、到人,建立健全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使创建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建的格局。
3.大抓排治,力创四无。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及时地掌握各种纠纷苗头、动向,进行排查摸底,把纠纷解决处理在未萌和萌芽状态,力争我乡实现无民转刑案件、无因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的集体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重大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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