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工作制度的通知》(**公共交管〔2005〕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大足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定期通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制订有关事故预防工作措施,部署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宏观政策及制订、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未完,全文共1501字,当前显示4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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