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国家税务局能级管理首次评定实施方案
为确保能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xxx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积极稳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激励的基本原则,通过对全市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的首次能级评定,全面客观地评价个人的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为能级管理的推行奠定基础。
二、首次能级评定范围
首次能级评定范围为全局所有在职正式干部职工。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三、首次评定条件
首次能级评定除应具备《xxx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级。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或现任副科领导职务10年以上,且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二级。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且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三级。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现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5年以上(含上级局发文明确的副科级待遇);现任股(室)正职10年以上;工龄35年以上。且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四级。现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含上级局发文明确的副科级待遇);现任股(室)正职;现任股(室)副职(含组长)10年以上;工龄25年以上。且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五级。现任股(室)副职(含组长);工龄15年以上。且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六级。工龄5年(含)以上,且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七级。工龄1年(含)以上,且中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截止2001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以上的人员,如评定能级级别三级(含)以上的,必须取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三级以下的可不受以上文化程度限制。
2002年1月1日以来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可以按照《xxx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破格晋升。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结合转正定级进行首次能级评定;军队转业干部和外系统调入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参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首次能级评定。
任职时间和工龄按人事部门规定的口径计算。
四、首次评定程序
1、公布方案。将《xxx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暂行办法》和《xxx国家税务局能级管理首次评定实施方案》在全体人员中公布。
2、个人申报。参评人员对照能级标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首次能级评定申请审批表》(附表3),并提供有关资料。
3、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包括能力素质测试和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能力素质测试占40%,工作业绩考核占60%。
综合测评成绩=能力素质测试成绩×40%+工作业绩考核成绩×60%。
能级素质测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综合管理类知识和税收执法类知识三部分组成,税收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同一试卷,由上级局统一组织、统一制发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地点、统一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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