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职能配置制度
根据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字[2005]58号)要求,设立景县发展改革局。景县发展改革局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工业促进局。工业促进局对外挂中小企业局的牌子。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县计划局承担的全部职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能除外)。
2、原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改革试点职能。
3、原县经济发展局承担的职能由发展改革局承担。
4、原乡镇企业局承担的职能由工业促进局(中小企业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景县发展改革局的主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区域经济调控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煤炭行业和铁路道口综合管理;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国家财政和货币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代表政府对证券业、期货业实施监管,受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负责筛选推荐地方上市公司工作。
(四)研究并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监督指导国债、国家和省资本金、省预算内资金、科技三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下达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县级资本金配置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指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六)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建设规划、管理方案、政策建议的起草和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领导小组议事的提出和决议事项的督导落实;负责组织全县重点项目会议和活动;负责重点建设工作评比和奖励;负责编制下达全县在建和前期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谋划管理、协调调度;负责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负责全县项目库和项目信息网的建立和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重点项目招商活动。
(七)负责全县各行业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活动全程监督管理,依照权限对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拟订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研究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交通布局,协调交通战备工作。
(九)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建议,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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