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改进工作作风,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搞好优质服务,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优化投资、建设、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全乡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特制定连镇乡首问责任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制度适用于本乡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乡范围内第一个被到乡里来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主要责任:
1、办事人到乡里办事及联系其他工作时,首问人要使用文明用语,文明礼貌,热情大方,问声好,让个座,倒杯水。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耐心、细致、周到地解答有关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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