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城镇居民医保首诊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社部发〔20**〕23号)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乌政发〔20**〕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

第二条参保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应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就医的首诊医疗机构,并填写《**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附表1)。

第三条负责首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与辖区内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综合、专科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双方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未完,全文共1375字,当前显示3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