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和州纪检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损害投资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州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在**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州效能办投诉处合署办公,对县(市)效能投诉中心、州直单位(部门)投诉受理机构、行业投诉受理机构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协调。

第三条州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热情服务,讲求效率。效能投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办事,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州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实行“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到全方位受理、快节奏运作、高质量回复、严格管理监督。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州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

(二)组织调查、协调及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三)受理不服下级效能投诉中心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

(四)组织、协调、督促下级效能投诉中心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本县市、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

(五)对下级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六条州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在办理效能投诉件时具有以下权限:

(一)要求被投诉单位和人员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就被投诉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要求被投诉单位和个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配合投诉调查;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行为;

(三)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纠正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向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给予通报批评、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等处理;

(五)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人员,提请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建议其所在单位或主管机关给予相应的组织、人事处理;对构成违纪的人员,移送纪捡监察机关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投诉形式和要求

第七条投诉人可以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投诉。州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提倡投诉人署名投诉,逐级投诉。

第八条投诉人应当依法投诉,遵守投诉有关规定,不得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投诉工作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大声吵闹,不得纠缠、谩骂、侮辱、威胁、殴打投诉中心工作人员。

第九条多人投诉反映共同问题的,一般应当用书信、电传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十条州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投诉事项的保密工作:


(未完,全文共3425字,当前显示114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