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和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以及经办失业、养老、医保、工伤等劳动保障业务的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办事大厅),是为用人单位和群众(以下简称服务对象)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事项、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决社会保险等问题的主要场所,是体现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点窗口,也是劳动保障部门宣传贯彻党和政府保障民生政策、解决民生问题、直接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办事大厅能否为服务对象提供舒适整洁的环境、配套完善的设施、利民便民的措施、满意高效的服务,将直接影响到劳动保障部门为民办实事的整体形象。
二、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应贯彻省、市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和劳动保障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切实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
三、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应以组织领导有力、依法行政严格、素质能力过硬、服务高效便捷、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总体标准,打牢基础,突出实效,不断深化。
四、办事大厅的建设,注重体现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创新服务的理念,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受理、高效运转、前后衔接、规范流程、全程服务”的工作机制,不断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合法需求,努力提高满意度。坚持经常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扎实整改薄弱环节,加强基础性建设和动态管理,健全制度措施,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办事区域环境建设、业务知识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和内部管理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和行风作风建设等七个方面。
第二章大厅办事区域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一、总体要求
:区域清晰、标识醒目、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安全方便、舒适美观。
二、应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和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合理划分大厅办事窗口,科学配置窗口资源。办事区域内设置值班接待室,安排值班主任负责解决服务对象提出的困难和投诉等问题。大厅门口配备引导员,按首问责任制要求,主动帮助和引导服务对象的办事。
三、办事大厅建立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制度,主要接待服
务对象对政策法规方面疑难问题的解释,妥善处理办事现场一些特殊情况,协调维护大厅秩序,监督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办事作风、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等。
四、办事大厅应逐步提高硬件设施的建设水准。有条件的可设置大屏幕电子显示器、电子叫号系统、通风和空气质量监测等设施,安放查询信息的电脑、电话,以及建有监督办事作风和行为的服务评价器、网络电子监控系统等。同时内外环境清洁、安全、有序,注重美化、绿化,大厅醒目处有禁烟标志和消防器材等,有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
五、大厅各办事窗口保持柜台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收集的材料及时整理、归集、保存。桌椅、电脑、打印机等摆放整齐。工作人员上班统一着装,摆放台标,佩戴工号牌。
六、办事大厅公开办事项目、程序、规则和其它需告知服务对象注意的事项。并通过提供电脑查询、放置纸质办事指南、建立信息宣传栏、设置流程示意图等多种方式,公开告知劳动保障审批、审核、许可认定等办事项目,以及政策法规、经办程序、办结时限和需提供的材料等内容,使服务对象方便、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七、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办事大厅需畅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的渠道,公开内部管理、奖惩、纪律、监督和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等制度,明示窗口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务、工号等基本信息,设立意见薄、投诉电话、举报箱等,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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