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解放军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军队所有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管理计划生育。

第三条军队所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军队依法保障军队人员合法生育、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

第五条军队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坚持与部队全面建设相结合,与官兵成长进步相结合,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队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拟制军队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二)审定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审批军师职领导干部人口理论集训计划;

(四)定期总结全军计划生育工作,推广计划生育工作经验;

(五)组织实施全军性计划生育工作的评比、表彰活动;

(六)中央军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制全军计划生育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组织和指导全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婚育管理;

(三)组织军队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四)组织军师职领导干部人口理论集训和军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干部培训;

(五)编报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

(六)制定全军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负责避孕药具的订购、分配和管理;

(七)负责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团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规章制度,指导所属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二)审定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

(三)定期分析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推广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四)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团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本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制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婚育管理;

(三)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组织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习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

(五)管理使用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六)编报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管理和发放避孕药具;

(七)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营、连计划生育指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组织落实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机关的军务、动员、组织、干部、宣传、纪检、财务、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协助和配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婚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章生育调节


(未完,全文共4194字,当前显示13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