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最新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家、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着重关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政策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等。将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存量资金盘活情况等纳入跟踪审计范畴,与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项目合并实施,扎实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全口径预算审计监督
以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增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为目标,对政府全口径预算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公共财政资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执行的规范性。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财政支出结构和投向情况、财政国库管理、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积极探索区本级决算草案审计,促进财政决算草案编报规范。扩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扎实开展国土资金收支情况审计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检查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促进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
三、加大重点资金、民生项目的绩效审计力度
坚持绩效审计方向,将问效、问绩、问责贯穿审计始终,客观度量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效益,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东部创新中心、科教高地、民生幸福城区等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加大对社区文体中心管理使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等领域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绩效审计力度。健全完善绩效审计项目库,将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纳入绩效审计范畴,使绩效审计内容体现在各类型审计项目中,形成常态化的绩效审计问责态势。
四、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围绕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突出审计重点,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创新力度,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探索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分类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逐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轮审的工作机制。探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
五、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区放权”政策和市审计局《关于深化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简化工程标底审计,推动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对1亿元以上或1亿元以下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把好工程造价关和建设程序关。依法推进竣工决(结)算审计,核实工程造价,防止财政建设资金流失,揭露在工程立项、计划管理、招标投标、结算、设计变更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促进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六、加大区属国有企业审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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