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制度二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
(二)限时办结范围包含: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
和备案事项;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
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三)对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
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
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有关股室(所)要分类
确定办理时限,向局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告,能够缩短时限办理,应当及时办理;
(未完,全文共823字,当前显示26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