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制度
大竹县气象局是受达州市气象局和大竹县委、县政府的双重领导、担负我县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气象服务工作,是基础性科学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一、大竹县气象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定本县气象工作思路和长远规划,承担政府赋予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观测环境的保护。
(二)参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县市、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防,组织指导防御雷电、大雾、暴雨、寒潮、洪涝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归口管理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氢气球安全施放管理工作。
(三)气象行业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气象警报系统、气象探测以及气象信息网络,主管气象基础设施、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
(四)管理全县气象预报警报、短期气候预测、城乡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组织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有关建设规划项目气象资料的审核。
(五)组织气象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县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资料的收集和防震设施管理及灾害评估。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机构政务(服务)公开内容
(一)天气预报、警报、专题和中长期预报的发布
1、审核全县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上的天气预报产品;
2、负责发布公众天气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提供气象灾害鉴定证明、环境气象预报和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紧急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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