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制度
(一)工作人员行为承诺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优质服务,热情待人,文明办公,秉公办事,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
2、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赣州市林业局限时办结制度》,不刁难、不拖拉、不弄虚作假。
3、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班注意仪表,言谈文雅,举止端庄,爱护公物,保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4、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严格保守国家秘密。
(二)林业政策、业务问题的请示承诺
1、下级或有关业务单位提出的有关林业政策、业务问题的请示,业务承办科室应根据权限范围按《赣州市林业局限时办结制》规定的时限批复,不能及时办结的应告知请示单位不能及时办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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