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是四川省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省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和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政协四川省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第四条政协四川省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第五条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工作的两大主题。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坚持把团结和民主贯穿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实现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凝聚人心、智慧和力量。发挥人民政协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的优势,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不懈努力。
第六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工作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贡献力量。
第七条积极适应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政协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八条政协四川省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中共四川省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政协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学习贯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督促章程的实施。
(三)团结和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政协内部合作的重要事项,不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组织政治协商活动,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实施民主监督。
(六)组织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积极参政议政。
(七)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加强与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和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八)加强政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部署和组织委员学习,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工作规律,推动政协理论、制度和工作创新。
(九)遵守和履行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决议,指导下级地方政协委员会的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组织原则
第九条凡赞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党派、团体和个人,经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得参加政协四川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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