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机关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营造环境优雅、整洁卫生的办公环境,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卫生实行全体参与、分工包干、定期检查、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管理。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做好各自办公室的日常卫生,主动做好公共卫生,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卫生大扫除。
三、机关卫生职责分工
(一)处室卫生职责
负责本处室的室内卫生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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