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执法考核评议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评办法是对局行政执法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本局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条考评范围。我局内设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医政股、法监股、防保股、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第四条考评依据及计分原则。考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临澧县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依据,逐一设定考评内容。考核评议分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70-80分为合格,得分60-69分基本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行政执法不合格单位。
第五条考评办法。按照考评标准以股、队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以定性分析为主,占总分70%;定期考核以理论为主,占30%。
第六条平时考核标准
(一)法律理论的掌握(10分)
1、熟悉行政执法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程序;
(未完,全文共1358字,当前显示43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