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组织信息调研工作制度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上级组织部门对信息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交流推广全县组织工作的新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调动广大组工干部和信息员队伍的积极性,促进我县组织工作不断上档次、上水平,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紧紧围绕全县组织工作中心任务,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县组织工作的新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调动组工干部勤于思考、勤于动手的积极性,形成"全员抓信息"格局,推动全县组织工作创新发展,提高组织工作整体水平。
二、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1、目标管理制度。各基层党(工)委每月至少上报5条信息,每季度至少在县级以上部刊发表2条信息,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部刊发表1条信息。党委书记、分管书记、组织委员(干事)每年要向组织部研究室上报2篇调研文章。部内各科室(中心)每月向研究室提供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在市级以上部刊至少发表1条信息。各基层党(工)委和部内各科室(中心)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动态送交研究室(涉密内容除外)汇总上报。
2、重点信息研写制度。各基层党(工)委和部内科室(中心)每月确定一至两个重点信息题目,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挖掘,精心整理,重点上报,确保采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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