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制度
为了贯彻党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司法部、民政部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重要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村是基础,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是主体。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标准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意见》中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努力实现如下要求:
1、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设有发生因村报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6、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9、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
1、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居住的村庄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几个自然村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其成员分布应当照顾村落状况。
2、其他村民组织
(1)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形式有两种:一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二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
(2)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按每5户至13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依法确定。
(3)村民委员会的下属组织。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
(4)村民小组,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四、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选举制度
(一)进行功过评说
1、在任期届满前,村民委员会要向村民会议报告三年来的工作情况。
2、集体财经管理使用情况,应该进行审计并公布结果。
(二)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庄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三)选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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