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理论学习检查细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局各级中心组学习,加强学习督促检查,使局各级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中共*省委《关于市厅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检查考核对象。局学习检查考核工作组主要查考机关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局直属单位中心组及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
第三条,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当年省委宣传部提出的理论学习专题,以及局结合实际提出的学习专题,也列入检查考核内容。检查考核以下四方面的情况:
(一)各单位党组织重视理论学习的情况;
(二)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情况;
(三)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的情况;
(四)取得学习效果的情况。
(未完,全文共888字,当前显示2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