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信息发布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了依法发布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旅游局拟对外发布信息(包括政府公开信息)之前的保密审查,内容是否宜于公开发布的审查。
第三条信息发布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发布信息前应由信息产生和提供处室(单位)提出是否公开发布的审查意见,报局领导审查,若不能确定能否发布,提交局保密委成员会议审查决定。审查记录应由公开发布单位保密办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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