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会选举制度
一、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政协第九届*省委员会*会议选举工作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三、本次会议选举须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进行。
四、本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10名。候选人名单(草案)经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全体委员酝酿讨论,再由常务委员会议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委员会议选举。
五、本次会议选举采用委员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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