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价格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价格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全省价格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价格信息工作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价格工作中心,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价格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为各级领导和上级机关全面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价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价格信息报送工作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反映全局的原则。突出反映省委、省政府及省物价局关注的带有全局性、深层次的信息,努力做到求新、求准、求精、求深;
(二)坚持连续报送、综合反馈的原则。既要反馈学习贯彻重大决策的重要举措和情况,又要系列反馈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进展与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以及意见和建议等,在决策实施结束后,还要进行全面综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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