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审计工作联席会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有效地利用审计结果,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龙陵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受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为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机构,也是县级经济责任审计的议事机构。
(未完,全文共981字,当前显示25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