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党内外群众监督制度
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党员队伍,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强化党内外群众监督,制度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党的支部委员要接受党组、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一般党员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党员领导干部、支委和党员要正确履行职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员职责或不遵守群众监督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三、鼓励、支持、保护党内外群众、党代表在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如发现有对党内外群众监督不服,采取打击报复行为的,视情节追究责任。
四、监督的内容
(一)党员领导干部、支委和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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