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信息工作考评制度
一、考评对象、内容、方式
1、考评对象:区局各业务科(不包括驾驶员);
2、考评内容:区局各业务科审计信息报送及被党政部门、上级审计机关和新闻媒体采用情况;
3、考评方式:
⑴区局各业务科评比按年度总分计名次,评出年度信息工作先进科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及奖励。区局各业务科评出年度总分前三名的单位为先进单位,并由先进科各推荐1人为先进个人,被评为先进单位或个人的,由局里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⑵每个审计干部每年至少要写出2篇审计信息或综合调查报告,并把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的依据,对没有完成任务者年终考核将确定为基本称职。
二、考评标准
1、报送情况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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