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决定》*,促进我省服务业跨越发展,全面提升我省服务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规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简称引导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引导资金的设立和使用

第二条引导资金是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全省公益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引导资金采取补助与银行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对公益性服务业项目给予补助;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占引导资金总额的40%,贴息资金占引导资金总额的60%,同时继续研究探索其他支持方式。省政府对发展服务业先进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从引导资金中安排。

第三章引导资金使用原则

第四条引导资金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应是各地服务业重点带头企业、新兴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二)支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项目。对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项目,引导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第四章引导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方式


(未完,全文共1736字,当前显示4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